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区委和团市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区共青团发展战略、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
(二)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三)组织青年参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帮助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四)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
(五)指导开展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整顿团的队伍和作风,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六)密切与其他县(市、区)青年的联系与合作,发展与各地青年的友好关系,加强同港、澳、台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指导各级青联组织和青年社区开展活动。
(七)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宣传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八)受区委委托领导少先队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团区委。团区委设1个综合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在编在职人员3人,政府聘员2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度总收入234.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6.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9.18万元,下降43.34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度总支出234.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0.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专项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08万元,下降40.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项目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加32.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2.73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补贴4%部分,比上年增加2.73万元(2016年无城乡社区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2.1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补贴支出,比上年增加5.92万元,减少94.87%,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住房改革补贴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22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95万元,增长27.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1.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经费。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1.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71.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专项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94万元,减少24.37%,主要原因是减少业务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加32.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医疗保险缴费。
城乡社区支出2.73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补贴4%部分,比上年增加2.73万元(2016年无城乡社区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2.1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补贴支出,比上年增加5.92万元,减少94.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改革补贴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不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由区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因而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89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降低42.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固定资产合计14.4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共29件合计12.18万元;专用设备1件,0.47万元;家具用具16件,合计1.8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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